小文右手拇指上留下了長長的傷口
  事發人民公園,雙方因賠償金額協商仍未達成一致
  文/圖 羊城晚報記者 餘曉玲 實習生 袁小燕
  最近,“河南省平頂山男童喂食黑熊胳膊遭咬傷”消息讓廣大家長唏噓不已。22日,來自江門的徐先生向羊城晚報記者報料稱,今年7月2日,他7歲的女兒小文(化名)在東莞人民公園動物園內喂猴子時遭猴子咬傷右手大拇指。
  雙方約定3個月後協商解決,但因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。昨日,東莞人民公園辦公室工作人員馬先生表示,園方願意承擔責任,也願意再和家長協商,但若對方堅持其賠償數額,可走法律途徑,法院判賠多少他們就支付多少。
  事發
  喂猴子被咬住大拇指
  10月21日,小文再次來到位於鬧市的人民公園,一到門口,小文顯得有點害怕甚至不敢往裡走。
  小文的媽媽楊女士告訴記者,今年暑假,小文從湖北老家來到珠三角和父母團聚,因姑姑住在東莞南城,爸爸媽媽帶著小文來此暫住。7月2日上午,全家人帶著小文到東莞人民公園玩,在公園裡的動物園內,小文用在門口買的猴糧喂食猴子。就那麼幾秒鐘的時間,小文的右手大拇指被一隻猴子死死咬住。因為周邊沒有工作人員,楊女士等人只能將小文往回拉,此時,小姑娘的右手拇指已被咬傷,鮮血直流。
  隨後,小文在醫院做了兩個多小時的縫合手術。醫院的出院記錄上顯示,“可見背伸肌腱斷裂,周邊軟組織碎裂,指骨外露,創面滲血。”
  “當時很痛,很害怕。”昨日,小文告訴記者,當時她用手托著猴糧去喂猴子,手剛伸進籠子里就被咬住了。“醫生說很難恢復到原狀,右手活動能力會受限。”楊女士告訴記者。
  家長
  園方措施不到位態度冷淡
  “喂猴子的籠子間隙很大,小孩的手可以直接伸進去,而事發現場沒有一個工作人員。”楊女士認為,動物園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是導致孩子被咬傷的主要原因。
  事發後,楊女士和徐先生先帶孩子到醫院就診。徐先生告訴記者,7月2日下午兩點多,他們找到動物園理論,剛開始園方不承認,直到他們報警。當天下午五點多,園方工作人員來到醫院協商。7月3日,園方工作人員送來了5000元現金交給醫院,之後在小孩住院的半月內,園方未再派人探望。直至小孩出院,雙方商定三個月後再協商賠償。
  “現在我們還欠著醫院1000多元醫療費,園方現在只願意給我們2000元。”楊女士告訴記者,因為夫妻倆都在江門工作,兩人分別請了半個月和一個月假來照顧孩子,為此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。楊女士稱,他們希望對方賠償16000多元,“我們也是請律師幫忙算的。”而這一數目和園方願意給的差距太大。
  園方
  願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
  “我們請律師核算的包括醫療費、誤工費、營養費等為11000多元,在這個事件中家長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,且家長也同意承擔,按七三責任,我們應支付7000多元,之前已支付了5000元,所以現在還應支付2000元。”昨日下午,東莞人民公園辦公室工作人員馬先生表示,該園方承擔的責任他們願意承擔。
  馬先生告訴記者,目前出現差距主要是雙方算法不一致,例如護理費這一項,他們是按住院天數來算,但家長算了三個月,陪護人員他們只算了一個人,但家長算了兩個人。馬先生還告訴記者,公園裡的動物園是承包商承包的,這個賠償也將由承包商支付,在公園和承包商溝通後,承包商最終答應再支付5000元給家長。
  昨日下午,徐先生致電記者表示,對於園方提出的再支付5000元不能接受。“我們夫妻倆的誤工費、交通費,孩子的營養費都要算。光醫療費就花了6000多元,我們請假損失的工資也有接近一萬元。”
  22日下午,記者來到東莞人民公園裡的小山蔭動物園。發現猴籠外已綁了一層比籠子欄桿更細密的鐵絲,大概有一米多高,離籠子20釐米的地方安裝了護欄,籠子上也掛了警示牌,警告游客不要跨過護欄喂食。編輯:實習編輯  (原標題:公園裡面喂猴子女童被咬傷大拇指 協商仍未一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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