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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宜昌5月28日電 (劉良偉 董曉斌 宜紀宣)5月28日,湖北省宜昌市紀委監察局召開新聞發佈會,通報了宜昌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,其中7名幹部被免職。
  2014年4月5日上午,宜都市大溪水電灌溉管理處黨支部副書記、處長李正新駕駛公車鄂E45002,帶妻兒到桃花村、白馬洞游玩,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並被免職。
  2014年4月10日晚,宜都市外國語學校黨委副書記、委員餘理華、政教室主任周新、政教室副主任楊衛華、七年級主任向端在該市某酒店“帶彩”打麻將,4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並被免職。
  2014年4月30日早晨,宜昌市西陵區民政局黨組書記、局長田軍駕駛公車鄂EZ1F03送兒子上學,被暗訪組現場查實。經查,田軍經常駕駛該車,停放在所居住小區內,並多次用該車送兒子上學。田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並被免去區民政局黨組書記、局長職務。
  2014年5月9日,當陽市壩陵辦事處經濟發展辦公室副主任廖昌華、農業助理郭和平在白廟村檢查動物防疫工作後,違規在該村就餐,並頂風違紀午餐飲酒,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。廖昌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職處分;郭和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和行政降級處分。該辦事處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被誡勉談話。
  除此之外,還有10餘名幹部因公車私用、“帶彩”娛樂和賭博、公款高消費娛樂、違反財經紀律、違反工作紀律等問題受到黨內警告或黨紀政紀處分。
  據介紹,自中央出台八項規定以來,宜昌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232個,處理324人,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0人。今年以來,共查處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102個,處理112人,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5人,比去年全年增加133%。(完)
  (原標題:湖北宜昌7名幹部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免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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