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溫州1月6日電 (記者 張茵 實習生 朱春燕通訊員 葉其念)浙江溫州市蒼南縣的吳某25歲時因綁架了一名小學生,離家踏上逃亡路,在廣州“潛伏”15年。當他在廣州被蒼南警方抓獲時,年逾四十的吳某長九份民宿嘆道:“我知道遲早有這麼一天,只是沒勇氣自首”。1月6日上午,吳某被警方從廣州押回蒼南。
  1999年4月10日上午,浙江省蒼南縣公安局靈溪中心派出所接到陳某報案,稱其在上小學的兒子被綁架。犯罪嫌疑人打電話恐嚇稱萬利多製冰機:“快準備30萬,否則就撕票”。
  接警後,蒼南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,展開調查。並於當晚抓獲了朱某、洪某等兩名犯罪嫌疑人,順藤摸瓜,成帛琉功解救出被綁架的學生。而另一犯罪嫌疑人吳某逃往外地。多年來,民警換了好幾撥,但從來沒放棄過對他的抓捕。
  整整十五婚禮顧問推薦年,警方的多次抓捕均未果。
  2013年12月中旬,轄區民警在排摸中獲得一條重要線索,稱吳某可能化名並活動在廣東省。聞訊後,蒼南縣靈溪中心派出所領導當即組織幹警圍繞該線索展開工作,多方查證研判,並初步判斷其藏匿於廣中谷製冰機東省廣州市。
  靈溪中心派出所成立了追捕組,於2013年12月28日前往廣東省廣州市緝拿嫌疑人吳某。
  追捕組到達廣州市後,根據前期工作獲得的線索,立即來到白雲區某大廈進行摸排。經兩天的工作,民警終於查找到一位經常出入此地,40來歲,操浙江口音的男子“江為金”的蹤跡,並鎖定其就是民警要找的吳某。
  2014年1月1日上午11時許,民警在該大廈“遇”到了吳某。民警用蒼南方言喊了一聲“吳某宣”,該男子回頭本能“嗯”了一聲。確認後,民警當即上前將其抓獲。
  面對家鄉來的民警,吳某長嘆“我知道遲早有這麼一天,只是一直沒勇氣自首”。
  經訊問,犯罪嫌疑人吳某初步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實及逃亡生涯路。
  1999年案件發生後,吳某當即逃到廣東,併在廣州市購買了假身份證。從那時開始,他就改名對外聲稱自己叫“江為金”。2000年初,他與一浙江到廣州務工的女子結識並同居,當年生了一個男孩,此後他做起了保健品的生意。
  吳某這一躲就是15年,這期間,他一直不敢和蒼南的家人聯繫。15年來,吳某幾次想過要投案自首,但始終沒有勇氣,也一直下不了決心。最終蒼南警方還是遠赴千里將他抓獲。
  目前,犯罪嫌疑人吳某已被警方依法羈押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(完)  (原標題:溫州一勒索案犯“潛伏”15年終落網 稱沒勇氣自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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